租 车 须 知
1.承租人必须年满18岁到60岁之间的健康成年人,男女不限。
2.承租人为厦门市常住居民,办理租车时需要携带居民2代身份证、驾驶证、信用卡即可!
3.单位(公司)办理租车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、法人代码证、法人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(本市户口)及驾驶证等有效证件。
4.本市外的客户申请租车时需有本市居民作担保人,并与担保人持上述证件办理。
5.汽车租赁价格已包括车辆保险费、养路费和统缴。租赁期间本公司不承担 燃油费、路桥费、高速过路费、停车费及违章罚款等费用。
6.自驾收费标准:日租按24小时计算。超时、超公里按 规定计费。
7.配备司机收费标准:每天100元(每天工人不 超过7小时)。具体配备时间另行商议。
8.还车时日起3个月内被交警部门发出的在租赁期间内的违章处理传票时,汽车租赁公司有权向承租人追讨租赁期间内的违章罚款金。
9.本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增加新车车型。